這幾天東亞地區受到由太平洋中心向西擴散的能量衝擊而引發一連串規模5左右地震,加上一連串『超大範圍』的小地震(隱能量)導致整個東亞沿岸飆出震後霾,10/30~31臺灣東岸也是因為這波能量衝擊影響降下罕見大豪雨。但剛剛發現氣象局又在胡扯,在搞不清楚狀況下,硬把臺灣東部這波超大豪雨說成『東北季風「異常」降雨』。
多數牛友應該都知道,2018年8月至2019年5月我與氣象局曾有一段超過半年以上的行政處分『訴願大戰』,在這場大戰過程中我以預測實例、法律條文完全反駁了氣象局的無理指控,甚至在親自去氣象局遞交訴願書時,還取得氣象局官員當面要求我『將每日辛苦的研究成果「私下」交給氣象局發佈』的公開錄音證據。雖然最後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果然不出所料』的全盤接受氣象局的處分答辯理由,但氣象局在判決確定之後,卻也只敢重新發了一張『函』,要求我在以後的發文中明確加註『以上言論....』。大家不妨想想:為甚麼氣象局一開始不惜大張旗鼓寄發處分書給我之後,經過冗長的『訴願大戰』之後,結果卻僅僅以來『函』草草收兵?
原本還抱著一絲幻想,期盼公理得以伸張,但在收到判決書後,讓我再次看到了官場的噁爛文化。我很清楚繼續上訴只會浪費更多寶貴研究時間。自此,我在發表氣象預測文時都會應氣象局要求加上『以上言論僅提供學術討論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局為準。』,並且再幫忙補充一段說明:『如果氣象局報不準,那一定是地球轉錯了!』。雖然偶爾會引來牛友建議我不要『酸』氣象局,但我相信『有理行遍天下、公道自在人心』。是我酸氣象局?或是氣象局自取其辱?面對氣象局的蠻橫無知,余豈好辯哉?余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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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