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氣象局還要繼續沈淪20年? 】
今天看到蘋果新聞報導:『亂報天氣 可罰50萬開罰 網路謠言 氣象局「玩真的」』,我認為有必要表達意見:
1.)這則新聞是源自106 年立法院第 9 屆第 4 會期交通委員會第 9 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上述交通委員會的要求是基於《氣象法》,只(能)是依法重申《氣象法》規定,而氣象法中本來就沒有規定個人不得談論『地震預測』。氣象局這種放話行為不會影響我在 聊【牛】說【地震】發佈地震預報的任何節奏,但確實讓我對國內氣象預報前景更感失望! 
2.)包括中國大陸、美國、日本、菲律賓等世界各大氣象機構都有針對台灣地區發佈氣象預報,甚至不乏許多『民間氣象研究組織』的預測準確度不僅在其本國合法、更是早已經得到國際認同,憑什麼要求媒體主播只能『傳達』『中央氣象局』的預測?如果媒體的氣象主播沒有自己的觀點,又憑什麼有臉敢號稱『氣象達人』、『氣象將軍』、『氣象老大』、『氣象博士』....?說白了,這些人充其量只是個傳聲筒而已!
3.)氣象局的氣象預測準確度國人心知肚明,甚至到目前為止氣象局根本還沒有預測地震能力,憑什麼不許其他人表達預測觀點?氣象局依法有責任發佈預報,但不表示民眾就必須被限制『只能』接收氣象局『唯一』氣象消息。辛在勤郭鎧紋2人用『拿人命當賭注』的官僚心態霸佔了氣象局20年,多少條人命因得不到正確天氣及地震預報消息而平白犧牲,如果繼任者還不痛改前非,難道臺灣還要繼續沈淪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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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明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