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回應一位網友的留言說明真相】
(本文的前半段對話在昨天的貼文中,請自行回溯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ew888king/posts/1493596283990633)
『理論上地震是強烈的共業現象』???
我有信仰,也相信輪迴業力的說法,但是以我研究地震17年的經驗,實在很難明白你這種說法的由來。幾千年前人類不也對颱風完全無知,以為天災是人類的共業,甚至是神鬼發怒?但隨著科技的進步,你現在還會覺得颱風完全不可捉摸嗎?
就算與業障有關,也有個人輕重之別吧?如果颱風、地震都推給共業,那麼人類乾脆什麼都不用做了,反正不該死的就不會死、該死的也一定跑不掉,只有還清業障才得解脫,不是嗎?如果推給『共業』這種說法成立,我認為你最應該做的是帶頭要求氣象局關門節省預算,而不是來這裡對我說教吧?
提供個人看法與你分享:個人極其渺小,科學分秒都在進步;看不到的不一定不存在,看不懂的不見得是錯的。也許地震在大家的眼中如同幾千年前的颱風,所以你會以為是人類共業,但從我的研究觀點看來:地球上的各種現象如地震、颱風、寒流、酷暑、龍捲風.....,其實都只不過是地球能量的不同表現型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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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也許只是個開頭,但已無傳承』───這句話我真的不明白!這應該是對已經往生的人的追憶說法吧,用在我身上未免早了些。雖然我為了研究地震焚膏繼晷廢寢忘食,確實身上零件有些需要整修,但大致上還能用上幾十年應該不成問題。我有說過不傳承嗎?說到此順便重申我未來的計畫:
1.)完成『全省地震預報系統』,這是大地震前7~30天以上的長期預報。
2.)開發『地震即時預警機』,這個『預警機』預期部置在每個『家庭』、『團體』,可單機發揮作用無須連線,能在地震發生『前』2~3分鐘即時發出警報,通知『震央(實際災區)緊急避難。搭配上述『全省地震預報系統』,就能在大地震中得到完整保護。
3.)組成研究團隊,傳授地震預測技術,為世世代代的生命延續繼續努力。
可是,要達成上面3個目標,就必須解決3個難題:
1.)修改(鬆綁)法令:氣象法、公益募款條例。
2.)募集發展地震研究資金。
3.)我想到方法可以把預測地震的技術把可以用來害人的理論部分成功抽離,只傳承對人類有益且不會被誤用的部分,這點最困難也是目前我被誤會的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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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願的目的是救人,不是追求諾貝爾獎,所以我說『諾貝爾獎只是虛名』。但如果必須用『諾貝爾獎座』才能敲醒昏官的腦袋、需要用『名利』才能鍍金成為意見領袖,我又何必虛情假意的拒絕?
甚至如果我有幾億財產我才不會笨到全部捨掉,因為那是我夢寐以求,用來研發地震預測所需的資金。我不是不要錢、不需要錢,相反的為了研究地震,我非常需要一筆天文數字的錢,我現在沒發起募捐實在是因為法律被惡意擴張解釋:
1.)《公益募款條例》限制個人不得以公益名義募款,所以我要募款只能以『團體』的名義為之。
2.)可笑的是,《氣象法》反而規定團體不得預報氣象,只有『個人』才不受限制。(我之所以被限制在牛舍發佈預測,則是因為氣象局不當擴張解釋,導致連個人公開表示對地震的看法都被卡死了。)
3.)綜合大家給我的建議,目前我唯一可以發起募款的方法,大概只剩下一種:請大家捐錢給我個人目的用在『維持生計』,讓我在得以生存之後,才能繼續我的『研究地震』興趣。但這種作法必定會成為抹黑我『斂財』的最佳『證據』。
風涼話誰都會說,自己做了才知道困難,分享17年來我最大的心得:地震預測真的很難,但最難的不在預測技術,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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